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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少年自杀及暴力现象之生死哲学的透视(二) 作者 郑晓江 日期 2008-1-20 10:50:00
2007年天津永安殡葬文化与生命教育研讨会论文 我们可以分析几个实例,第一、萧山“2·18”少女分尸案。 令人震惊的是,在这起性质恶劣的杀人碎尸案中,五名犯罪嫌疑人中,年龄最小的还不到16周岁,而最大的男孩王某也还不到19周岁。对这样恶性案件的一般解释是,孩子们缺乏家庭管教。陪审员的一段话很俱代表性:“父母是孩子的第一 虽然上述解释很具说服力,但还远远不够,因为这些解释仍然没有深入事情发生的内在层面。为什么孩子们缺乏道德感、羞耻感?为什么他们小小年纪竟然没有畏惧感、没有人性?为什么破碎的家庭如此之多,而唯这些少男少女做出如此恶行? 除了要反省教育方面的问题,可能更重要的是社会环境和现代青少年的生命态度问题:首先,必须认识到恐怖影视、小说等传媒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据了解,这几个人平时非常爱看恐怖小说,主要犯罪嫌疑人阿洁还在平时充当“大姐大”。( 其次,还有一个细节常常被人忽视、可却是相当关键的细节:在这些罪犯的供述中,提到了当时她们几个人曾有“只有死人才不会讲话”、“今天不是她死,就是我们死”之类的极端想法。这表明,这些青少年一者处理不好人际关系,对同学有怀疑,就要吵架;吵架了就要打架,打架了就要弄死对方,致使恶性无限升级。他们就不知道,人际关系是可以调解的,是可以平心静气地协商调和的,最终是可以达到和谐的,根本无需使用过激的手段。二是青少年们对生命存在价值的无知无识。从1905年中国废除科举制、逐步建立现代学校开始,科学化就一直是教育发展的核心。时至今日,我们的学校教育都习惯以科学为核心,恨不能将世间的一切都化解成精密的数据,可以进行逻辑的推理,久而久之,让青少年们也习惯于对一切事物皆用科学的眼光去看待,逐渐丧失其人文性的一面。当把人之生命演变成纯客体的对象时,其蕴含的丰富的人文、社会和精神的内容就隐晦不显。这样,现代青少年往往习惯于从纯生理的角度来看生命,这样的话,人身体的价值就被看得非常之低。西方有科学家对这一问题进行过研究,结果意味深长:化学家对“人”进行了科学的解析,得知人体不过就是由水、氮、钙、盐等一些常见的化学成份组成。为了解人体的物质价值有多大的问题,一些化学家将人体解剖并经过精密地分析,得出了这样令人惊诧的结论:以一个中等身材的男子为例,人体内的所有脂肪大概能做7块肥皂;人身体内的铁能做一枚中型的铁钉;人体内的糖分如果全部提炼出来的话,能够溶进7杯咖啡里,味道恰好;人体内的钙拿出来能制成洗干净一个鸡笼的石灰;人体内的磷提炼出来能制成2200枚火柴;人体还能够提炼出一勺的镁盐,还能够提炼出破爆一架玩具起重机的钾碱,还能够提炼出为一只狗除虱的硫磺,……这就是人体的价值,总值不到98美分。 所以,从生死哲学的角度来观察,自杀者和杀人者往往视自我和他人的生命没有价值,或价值极底,是将人之生命仅仅理解成生理性生命,这固然价值不高;但人之生命还是血缘生命、人际生命及精神生命的和合体,其应为无价,是天地精华之显现,是万物之灵,是无法用物质的价值来衡量的。其实科学不是万能的,科学是有边界的,在生死的问题上,科学的作用也是有限的,往往要求之于人文科学。但青少年不知道这些,学校在教育的过程中也没有去做科学与科学主义的具体区分,以至在认识上混为一谈,这会让青少年们对生命真正的价值毫无所知,终则酿成恶果:他们可能会自杀,也可能会杀人。因为从这种无知的认识来看,人之生命不就是碳水化合物吗?不就是一堆DNA吗?自杀及杀人不也就是放弃碳水化合物、DNA吗?又有什么了不起、又有何后悔的呢?而杀了人不也就是一个“死”吗?又有什么了不起!这恐怕是自杀及杀人青少年们通常的想法和看法。 第二、马加爵事件。马加爵事件是震惊全国的杀死四名同班同学的残忍事件,人们通常都会想象凶手残暴无比,精神失常;其实不然,马加爵是一个正常的人,还是一个能吃苦孝顺父母的优秀学生,是什么原因让他走上了杀人、被处以极刑的道路呢?读一读他在监狱中写下的《长恨歌》,拟可解开这个谜。比如,他母亲每烫了两百件衣服才能赚一百元钱,有一次却因丢失了一百元钱,心痛得不行。马知道后,故意掉一百元钱在地上,拾起交给母亲说:这是她掉的钱。马在云南大学勤奋学习,并靠打工赚的钱维持生活,可他毫无怨言。“可是总有那么些同学总有意无意的歧视我,有时候说些话很伤我的心,他们觉得我的穿着打扮很怪,他们觉得我的举止很怪,……大学很多男生都在大胆的追求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很多男生都谈恋爱了,我在这种氛围下加上几个同学的怂恿,也大胆的写了一封情书,交给了我暗恋许久的一个女孩子,由于我的模样不好看,加上又没钱,人显的很土气内向,那女生毫不留情的当着许多人的面,把我那封用真心诚挚隽刻成的信撕个粉碎,我只是内心痛苦了下,我也并没有怨恨谁,我只觉得自己确实条件不行,配不上她。……我智商真的比较高,所以打牌经常赢。几个同学都怀疑我作弊,我坚持说没有,谁知道那三个我自以为平时没有歧视过我的同学,以为一直平等对我的同学,竟然恶语伤我,蹂躏我的人格,还揭露了我以前的许多伤疤,包括那女生撕毁我情书的事情。什么苦楚什么贫苦什么艰辛的生活,我可以忍受,其他人歧视蔑视我,我也可以忍受,可是我这几个平时稍微好点的同学竟然,这样残酷无情的践踏、蹂躏我的人格尊严,原来每个人长期以来一直这样,凶悍的歧视我,残忍的嘲笑我。我的心很痛,我的泪悄悄的落下了,我是一个坚强的人,我不曾被艰辛贫苦生活打败,可是当我的人格尊严被人糟蹋的不成样子的时候,当我的过去的伤痛被人再次拿出来嘲讽的时候,我的心滴血了。践踏我竟然还是平时关系稍微好点的同学以及老乡!我在这种氛围下再也难以立足了,是他们残忍的对我,是他们不给我活路,他们没有给我留后路,他们淋漓尽致地侮辱完我后,居然还那样嚣张与快乐。因为他们生活条件还是比较好的,他们还有资本去玩女孩子。我伤痛的心找不到归处!总浮现出他们淋漓尽致侮辱我的样子,我没有退路了,我决定玉石俱毁,……终于我买了一把石锤,结束了他们几个人的生命。”(中学思政教学网,http://www.jdjy.org何海斌 文章来源:洋尾初中) 如何来看待马加爵事件呢?整体来说是我们教育的失败。马是一个孝子,也是一个有理性的人。他从不想加重父母的经济负担,在大学里刻苦学习,想的是将来能够让父母过上好日子;即在犯了罪被处以极刑之前,他还想着到下一辈子去报答父母;马是一个从贫穷中努力走过来的孩子,能吃苦耐劳,追求上进;马也是一个善良的孩子,想与同学搞好关系。有此三个优点,为何他会杀死四个同学?犯下滔天罪行?笔者认为,根本原因有三点:一是得不到同学们起码的尊重,处在以强凌弱的氛围之中,常常受到人格上的无情践踏、残忍蹂躏;二则是女同学当场撕掉他饱含爱情之意的信,这是一种更大的精神侮辱;三是性的压抑与这些侮辱他的同学还可以独享性爱的想象,使他最终举起了锤子,犯下了杀害四个同学的滔天罪行。关键在于,这些学生没有爱心,学校没有进行过爱的教育,教育学生如何地爱自己、爱他人,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由于没有爱心,就失去了处理人际关系的良好基础,不能把自己放在与他人在人格上,以及生命的价值与意义同等的天平上去看等,这样在人际的交往中就往往会歧视弱势,而弱势又不甘受歧视,强烈一点则会出现玉石俱焚的事件。马的事件正是说明了这一问题。这些学生也根本没有受到如何与他人正确相处的教育,而女同学更是没有受到礼貌而又不伤男孩子自尊心的拒绝他人求爱的教育,而我们社会中有许多青年男女往往把自我的快感建立在污辱、践踏他人的人格与自尊的基础之上,如此怎能不产生种种问题?马加爵事件应该说是一个教育的悲剧,是一个青少年整体素质低下的悲剧,所以需要社会、学校、家长们好好反省。 青少年伤害他人的问题与其他社会问题不同,其关系到人之生命存亡的大问题,尤其还是关系到弱小生命存亡的问题,需要政府、学校、社会、父母来高度重视,采取果断坚决的措施来扼制青少年暴力现象的上升势头。为什么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在不断提升,学校的设施在不断改善,而青少年之自杀问题和杀人现象却渐趋严重,而且自杀问题和杀人问题还令人担忧地日趋低龄化呢?家长在教育子女方面,学校在教育学生,社会在培育公民方面究竟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在越来越严重的青少年杀人现象面前,我们的确要反思现在的教育怎么了?从生死哲学的角度而言,关键在我们的教育是否为青少年们建构了一个意义的世界,而非仅仅提供给他们一个生活的世界?我们的教育既应该让青少年们生活充实,更要引导他们有意义与价值的追求,以珍惜生命,避免生命的过早凋谢,让家庭、学校和社会更加和谐。 许多学校在教育方面的功利性化日趋突显,常常忽视受教育者主体生命的丰富性及成长的复杂性。在校学生的一切存在价值都体现为考卷上的分数,一切的教育成果反映在升学的比率和考取重点学校的人数,这同时成了教师福利收入高低的关键及学校社会地位重要与否的标志。伴随着这样一种追求,教育被减化成一系列量化指标和既定程序,因为升学及高考是统一的,所以,学校的教科书要统一、课程要统一、考试要统一、作息时间要统一、教学内容更要统一。这样,就把学生的生命成长简化成了统一规范的数字,学生们鲜活的生命变成了预定的教学教育的程序。 这样的教育必然是忽视人文精神教育的,后果就是学生们对生命存在及其价值的无知和漠视,他们缺失了生命意义、道德人格和生死问题认知。当一个学生精神性萎缩,人文性丧失,沉于物欲,不会欣赏音乐,不想阅读经典,高雅成了嘲弄的对象,精神世界一片荒芜,有知识却没有文化,有能力却无素质,那么,他们就没有了生命价值的认知,没有了生存的信念;而没有了对生死的认知,则没有了存在的尊严。 具体而言,青少年淡漠了对生命的敬意和珍惜,把生命当作了物品,可以随手丢弃,从而没有了“生命是上天所赐”的神圣感,没有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的感恩之心。对自己的生命不珍惜,也对他人的生命没有感觉。所以,要重构我国生命教育的价值认知体系,让青少年懂得生命的神圣性和最为宝贵性,培养其高尚的人文精神和道德人格,去珍爱自己的生命,也尊重别人的生命,承担自我的公民、家庭及社会责任。 从根本上说,教育要为在校的青少年提供二类能力:一种是生活的能力,亦即人们谋取生活资料的能力,学校和老师们要通过课堂及一系列的教学活动来让学生们掌握相当的知识与技能,使他们将来走向社会之后能够顺利地就业、立足、成家,获得相当的生活水平。二是生命的能力,亦即给学生建构一个意义与价值的世界,让学生们树立起是非、好坏、优劣、美丑等价值观,并明白人生究竟应该追求什么,抛弃什么;赞成什么,反对什么;企盼什么,拒斥什么,等等。毋庸置疑,现在学校提供给学生的大都是关于生活能力的知识,当然也有关于生命能力的教育,可是,要么是置于次要的地位,要么是效果极差。学生的意义世界建构不了,信仰缺失,精神沙漠化,生命就无法安顿,生活便极易流于任意,从无所事事到犯罪伤人或自杀等状况都有可能发生。 成年人经过生活的磨炼,理性能力比较成熟,可以建构自己的意义世界,承担起自我生命的责任。但年青人,不可能会去思考超越性的问题,他们如何构建自我的意义世界呢?学校、家长和社会为青少年们建立的价值观往往只是:努力获取高分,努力上重点中学,努力考上重点大学。然后则赚大钱或当高官,买房买车。可是,当他们无法获得好的成绩,无法升入好的中学或进入重点大学时,怎么办?现在的应试教育只有大约10%的学生有较大的成功感,有约30%的学生感觉还过得去,而有约60%的学生都有程度不同的失败感。其中有些人就可能听任其人生的整个天地塌陷,意义与价值全部隐晦不显,个人的行为便流于任意而为,甚或无恶不作了。 教育是为人们提供处理社会、人生、生活中各种事务的知识与能力的过程,现代的教育系统有一个非常大的缺陷,那就是生命教育的缺位,这已经抑制了现代人之生死品质的提升,并导致了严重的青少年自杀及伤害他人的问题。所以,有必要全面地推展有关生命的教育,生命教育的核心是生死观的教育。要让青少年们对生命的孕育、生命的发展有所认识,从而使之对自我的生命及他人的生命抱持珍惜和尊重的态度,并让学生在受教育的过程中,培养对社会及他人的爱心,使中小学生在人格上获得全面发展,尤其是尽量避免青少年自杀及杀人现象的频繁发生。 我想问一下我的弟弟因为不爱学习被父母唠叨而憎恨父母,我应该怎么样和他谈呢?引导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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